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
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
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
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